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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周强院长等领导对南沙自贸区法院工作进行批示肯定

发布时间:2017-02-24 09:49:41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于20151128日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同年1230日正式挂牌。一年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自贸区发展定位,更新司法理念,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审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五位院领导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龚稼立等两位院领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勇院长对南沙自贸区法院一周年工作作出批示肯定,指出,广州自贸区法院成效显著,经验具有推广意义。并望南沙自贸区法院不断继续探索,积极努力,唱响广州自贸区法院的最强音。

接下来,南沙法院将以贯彻领导批示精神为动力,持续提升服务自贸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全国第一家以自贸区冠名的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自贸区法院实现良好开局的形势下,全院干警将撸起袖子加油干,凝心聚力上水平,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突出重点,创造亮点,填补弱点,持续扩大自贸区法院的司法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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