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院务之窗>>工作动态>>正文

完善司法保障格局 打造法治环境高地

发布时间:2017-02-27 14:48:55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南沙自贸区法院运行一周年司法服务自贸区示范作用正彰显

   

20161229日上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沙自贸区法院)举行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宣传处处长穆健,南沙自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翔莅临发布会现场。南沙自贸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普光,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胜,“两庭一中心”负责人出席发布会,通报了一年来的审判工作情况和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并就融资租赁、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域外法查明和专业化审判团队等相关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曾普光主持发布会,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广州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南沙自贸区法院于20151128日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辖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内的案件,同年1230日正式挂牌,为全国首家以自贸区冠名的法院。

南沙自贸区法院挂牌以来,截至今年11月底,共受理涉自贸区案件497件,审结321件,受理案件诉讼标的额共计25767.26万元。案件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案件类型多样化,所有涉自贸区案件涉及案由达20多个,分布在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公司股权等领域,且商事领域案件多样性尤为显著。二是案件结构呈现“两大一新”趋势,即金融类案件不仅案件体量大,且诉讼标的金额总体较大,新类型纠纷如涉跨境电商案件等开始出现。三是涉外企业中港澳特征显著,在所有涉诉外商投资企业中,港澳投资企业占据62.5%,居于主要地位。

在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方面,南沙自贸区法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南沙自贸片区建设的意见》,建立与自贸区建设相适应的法治先行、商事裁判、宽容谦抑和审慎介入等司法理念;结合自贸区案件特点,完善以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为核心的“两庭一中心”格局,高标准选配精英审判团队,做好人才保障;创新涉港澳审判特色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域内粤港合作区新规则的制定;构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专业化、便利化、透明化诉讼服务体系;发挥司法引导作用,积极为自贸区建设建言献策,为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接下来南沙自贸区法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深化数据集中运用与管理,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为加强“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实现国家多重战略功能复合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作者:夏江丽;摄影:付斌;编辑:汪瑜)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