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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广州仲裁委开展座谈交流推动自贸区纠纷多元化解

发布时间:2015-11-09 10:18:55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20151030日,南沙法院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召开座谈会,就加强司法与仲裁合作,推动自贸区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展开讨论。广州仲裁委主任陈忠谦,顾问黄荣康,副主任王小莉、李非淆,南沙区副区长余若兰,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江岚,南沙法院院长吴翔及在院班子成员参加座谈。

吴翔院长首先介绍了我院2015年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并从推动设立自贸区商事案件调解中心、争取仲裁裁决执行权限、加强与仲裁机构业务交流、尝试互派人员交流学习四个方面,就加强与仲裁合作,促进自贸区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提出了基本构想。

陈忠谦主任代表广州仲裁委对我院的合作构想表示赞赏和欢迎。他指出,法院的支持和监督是保障仲裁发展的重要因素。吴翔院长提出的四个构想创新性强,对创新多 元纠纷解决途径、提高仲裁执行效率、促进自贸区法律问题研讨、优化自贸区法制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广州仲裁委将大力支持配合法院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在南 沙区委的支持下,为创建更温馨、和谐的纠纷解决途径而努力。

黄荣康顾问高度赞扬了我院的各项合作构想,他说,南沙法院提出的多元纠纷解决构想视野开阔,举措得当、思维周虑,既符合国际发展趋势,也符合南沙自贸区建设实际。希望正筹备挂牌的自贸区法院能与南沙仲裁中心有效对接,努力将上述构想都落到实处。

余若兰副区长对我院推动自贸区纠纷多元化解的各项部署表示肯定。她提出,要大力推进上述四项合作构想,尽快消除潜在的法律障碍,循序渐进,发挥南沙自贸区先 行先试优势大胆创新;法院与仲裁机构要更密切合作,从个案中寻找共性、摸索规律,加强沟通交流,实现双赢,共同为自贸区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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