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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举行首批港澳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仪式

发布时间:2016-05-09 20:05:20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南沙法院举行首批港澳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仪式

    1125上午,我院举行首批港澳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仪式,由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成为王明焱等5名新任港澳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南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翔,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昭强,党组成员、副院长穆健出席该仪式。中央、省、市、区和香港地区主流媒体记者到场见证。

    5名新获得任命的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分别为香港、澳门、广州等5家企业的在职管理人员,其中3人为香港籍,2人为澳门籍,均是在南沙区投资、工作或生活的港澳籍中国公民,且都是南沙区政协委员。从其背景资料看,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4人,占比80%,其中硕士和博士各有1人。年龄段分布上从60后到80后均有涵盖,最年轻的为26岁。有海外求学背景的占比达到60%

    91,《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36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经依法任命后,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南沙新区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此次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方式上采取的是组织推荐方式,由南沙区统战部门推荐5名在南沙地区工作或居住且表现好、遵守我国法律、无违法记录的港澳居民作为候选人。按照选任人民陪审员的程序,由南沙法院会同区司法局进行了资格审查并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依次进行公示、正式任命等环节。此次获得任命的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上岗前将根据安排接受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由港澳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是南沙法院为了更好地解决涉港澳纠纷,服务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需要,结合《南沙新区条例》及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推行的新举措。该项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司法公开,为港澳同胞更多参与内地司法活动创造了条件,使他们真正成为公正司法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同时,该措施可以帮助港澳同胞了解内地法律和法治环境,使他们成为司法民主的实践者和见证者,从而起到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通过亲身体验,提高港澳同胞对内地司法活动的认同度,提升司法裁判的对外影响力,为南沙新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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