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项机制 执结全部涉民生案件
南沙法院率先完成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第一阶段任务
自去年年底启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南沙法院已执结列入该活动的未结涉民生案件共34件,实现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执行到位率100%,执行到位金额70.73万元,在全市十二个基层院中率先执结列入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第一阶段任务的所有案件。同时,该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南将清案范围延伸到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的所有案件。从2013年12月23日起至2014年1月30日止,共执结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的案件131件,执行到位金额1042.46万元。
一是做好活动预案机制。及时制定了《关于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方案》,对执行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并成立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普光任组长,执行局副局长郭汉彬任副组长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专项活动的协调、督促、配合、检查、统计、宣传等工作。就活动的开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动员、督促、落实,保证活动迅速有效。
二是完善内外联动机制。一方面抓好内部协调工作,实施“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包案到人并承诺案结事了;另一方面做好外部联动工作,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被执行人所在镇街、综治维稳中心的单位或机构沟通,督促被执行人有效执行案件,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实施分步推进机制。采取强制措施之前通过说理释法,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中不断加大“五查力度”,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降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风险;对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又特别困难的案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活动期间共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9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额共计14.5万元。
(陈文铂 吕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