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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个结合”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3-11-12 11:39:18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我院“四个结合”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

近日,我院以“服务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的创建宗旨为指导,通过“四个结合”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搭建人员架构合理、工作流程规范、登记建档完善的纠纷解决运作平台,健全多元化社区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专业优势与基层社会组织群众工作优势,推动社区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就地快速化解,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消化在基层,打造“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镇街”的“无讼社区”,形成“以点带面”的“无讼”示范效应,优化“无讼”的和谐社区环境。具体举措:

一是扩大司法张力,与加强“平安南沙”建设结合起来。争取区、镇(街)两级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创建工作纳入镇街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充分调动各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丰富纠纷解决方式方法,以实现通过创建活动扩大司法张力,把创建活动的开展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南沙”衔接起来。

二是健全培训机制,与加强人民调解指导结合起来。采取培训、讨论、观摩、跟班等多种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完善人民调解与诉前联调的对接程序、效力确认等制度,实现无缝对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是提升工作机能,与加强社区法官工作室建设结合起来。创新社区法官工作方式方法,定期专人进驻工作室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判后答疑、上门立案、庭审进社区等便民服务活动,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听取群众司法需求,将“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带给群众。

四是整合调解资源,与推进诉前联调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以诉前联调工作室为平台,多方式有效整合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社会调解资源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现社区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能够在诉前化解,在社区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优化“无讼”的和谐社区环境。

 

(调研科 蔡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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