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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做足“三个注重”,构筑“三张网络”,预防和打击虚假诉讼

发布时间:2013-11-12 11:35:58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南沙法院:做足“三个注重” 构筑“三张网络”

预防和打击虚假诉讼

 

南沙区人民法院建立并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整合各方力量,从“三个注重”入手,构筑“三张网络”,防范和打击民事审判和执行领域中的虚假诉讼:

一、注重自我排查,构筑生效案件排查网络。在全院范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召开专题教育会,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省市法院关于防范和查处发生在民事审判、执行领域中虚假诉讼案件的有关文件。成立应对虚假诉讼专门行动小组,结合上级法院的要求,对全院已生效的审、执案件分领域进行全面排查筛选。通过经办法官自查与小组抽查相结合方式,在本院范围对2011-2013年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案外人提出异议案件、执行异议之诉87件案件,以及广州限购政策以来调解处理的离婚纠纷及婚后财产纠纷383件案件进行自我排查,走访房产登记部门逐个仔细检查2011-2013年间权属来源可能涉及判决、裁定的196宗房产过户案件,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二、注重把握关口,构筑在审案件防控网络。一是把好立案关。采用身份证采集确认系统,核实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严格审查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诉讼请求及依据。出台《关于防止虚假诉讼保证书使用暂行办法》,对民间借贷纠纷、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等六类民事、执行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存在虚假诉讼可能的,要求案件起诉人、申请人提供诚信诉讼《保证书》,同时明确告知其恶意制造民事诉讼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把好审判关。加强案件事实的审查力度,严格举证责任分配,审查证据来源,鉴别证据真伪,对于存在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不合常理的,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存在涂改、变造及伪造可能的案件,在审理时严格把关,不轻信当事人的自认,在办案过程中一旦发现存有虚假诉讼嫌疑的及时向当事人行使释明权。三是把好执行关。对权利来源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严格审查,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高度重视,及时审查。对有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和调解协议,严格审查是否存有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况。

三、注重社会合力,构筑打击惩处联动网络。积极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同时联合各方力量,对虚假诉讼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在送达材料和相关的诉讼文书中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的风险和法律责任,对有涉及虚假诉讼嫌疑的当事人和代理人,告知其法律后果,对已确认有虚假诉讼行为的当事人和代理人,主动将其基本信息、失信行为提交至信用评级机构。对于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并涉嫌刑事犯罪的虚假诉讼案件,依照民诉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及时将线索和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对于协助当事人提起或参与制造虚假诉讼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适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吊销其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严防恶意诉讼当事人利用法院实现不正当目的。   

 

(调研科 陈文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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