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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评、教、帮”春风化雨保权益

发布时间:2012-05-10 11:25:52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南沙法院在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着重突出“评、教、帮”三环节,全面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一是通过“评”,全面了解未成年人基本情况。该院对本地未成年犯主动进行庭前社会调查,对本省外地未成年犯积极发函委托当地法院进行庭前社会调查,每位未成年犯的卷宗中都有一份详细的在押期间表现评定表和一份社会调查表。二是通过“教”,充分教导未成年人认识错误。主审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均对每位未成年犯进行法庭教育,在每份少年刑事判决书后亦附一份“法官寄语”,勉励其重拾信心、积极做人。三是通过“帮”, 对适用非监禁刑不至危害社会的未成年被告人一般判处非监禁刑。2011年非监禁刑使用率达42%,且外地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占其80%,并坚持对尚处缓刑期限内的8名未成年人回访24次,积极了解其教育监管情况,协助解决学习、工作困难。      

                                (谭海云  贺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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