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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局三项措施确保工作廉洁高效

发布时间:2012-03-12 09:41:20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今年,我院执行局为规范执行,加强对执行工作中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监管,积极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工作廉洁高效。

一、建立学习制度。逢双周五下午召开学习会议,做到廉政纪律学习与业务学习并重。通过会议将廉政纪律学习制度化。

二、制定《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行制度操作规程》。该《规程》有效防止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拖延执行、消极执行,从制度上预防执行人员拖延退付执行款或拖延强制变现财产,消除了办人情案、金钱案的隐患。如《规程》规定,对于此类案件经办人应自收案之日48小时之内与申请人联系,于48小时内查找被执行人并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案件应自收案之日起2个月内结案。

三、制定《关于执行工作中司法委托评估、拍卖职责分工及管理的规程》。该《规程》对评拍案件中执行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减少执行风险,防止与中介机构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该《规程》突出有两个特点:一是设立“隔离带”即:《规程》规定:执行裁决综合组一般不与案件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联系,而执行实施人员负责与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联系,不单独与中介机构联系,执行裁决综合组在执行实施人员与中介机构之间起到“隔离带”作用;二是明确责任,相互监督,防止责任分散。《规程》明确规定评估、拍卖案件的启动由执行实施人员决定,裁决综合组负责整体推进评估、拍卖工作;执行实施人员对移交评估、拍卖材料真实性负责,促使执行实施人员更加慎重,严防出现类似“错物、错卖”的重大事故。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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