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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首次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观摩交流活动

发布时间:2012-03-12 09:43:23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为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水平,进一步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2011330日,我院组织建院以来首次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观摩交流活动,广州市番禺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以及番禺区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员应邀对庭审进行了观摩。

庭审在我院最新装备的数字化法庭进行。该案为一宗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原告诉称,被告(番禺区某网吧)未经原告允许,在其经营场所为顾客提供原告在中国大陆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视连续剧点播,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财产权,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各项维权费用共4800元。

由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我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所提交的证据进行逐项审查,并当庭播放原告提交的正版光碟以及公证书所附光盘。此外,原告还对其权利来源、涉案电视剧的著作权人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的比对与论述,整个庭审突出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特点。庭审历时两个小时顺利结束,将择期公开宣判。

庭审后,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建成,分管副院长陈昭强、民二庭负责人以及经办法官与番禺法院、番禺知识产权局的同志进行了座谈。民二庭负责人首先对我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特点、难点及应对举措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杨院长详细介绍了我市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的历史演革、发展过程以及改革方向。听取介绍后,番禺区法院以及知识产权局的同志对我院此次庭审的效果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认为庭前准备充分、庭审驾驭能力较强、程序严谨、庭审节奏紧凑,充分体现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特点,观摩人员也获益良多。同时,杨院长系统全面的讲解更是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普法课。他们还认为,当前全市正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两地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联系,建立长期联动机制,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互相学习、互相配合,更好地把番禺区与南沙区辖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好。

杨院长表示,此次庭审观摩交流活动为两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的合作开了一个好头。他希望双方能够以此为契机,加强联系交流,促使两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更上一层楼,为实现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二庭 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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