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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采取诉前联调方式成功化解一宗人身伤害侵权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12-03-12 09:51:56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近日,我院联合区教育局、黄阁镇综治维稳中心等单位,采取诉前联调方式成功化解一宗人身伤害侵权赔偿纠纷案件,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据了解,20106月,陈某(未成年人)在广州市某职业高级中学(地处南沙区黄阁镇,为民办学校)读书期间,因在校军训时未听从指挥被教官殴打受伤,经治疗终结后鉴定为九级伤残。学校当时承诺负责一切医治费用,但仅垫付医疗费2万元后就停止了支付。20114月,陈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以人身伤害侵权为由,将该校起诉至我院,要求赔偿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金等共12多万元。

经调查了解,该案发生后,区教育局作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曾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且一直未果。考虑到陈某及其父母均不在南沙居住,如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则需多次往返法院,不仅诉讼成本加大且不利于纠纷解决。我院及时启动诉前联调机制,主动联系区教育局和黄阁镇综治维稳中心(学校所在地段),通过三方共同努力,加大调解力度,确保案结事了。

调解中,我院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区教育局以及黄阁镇综治维稳中心也结合职能部门作用,发挥各自优势,有效促进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511日,该纠纷在我院诉前联调工作室成功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及其出资人在30天内赔偿陈某92000元。在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下,我院当即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以保障协议的履行。

事后,双方当事人对诉前联调的效率和效果非常满意,分别发感谢信对我院以及区教育局、黄阁镇综治维稳中心的工作表示信服和感谢。

(立案庭  吴伟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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