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在办案中发现,当事人在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后所引发的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争议诉讼案件呈现上升趋势。1-7月,我院受理案件就多达50余件,同比增长1.42倍。
我院在审理中发现,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无故不履行离婚协议内容,致使另一方情绪较为激动,矛盾加深,难以调解,极易引发新的社会不和谐因素。此外,该类案件如不及时采取源头防范措施,将严重侵害离婚当事人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将损害民政协议离婚的权威性。
为有效排查梳理矛盾,从源头上减少该类案件引发诉讼,我院积极将关口前移,主动与区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商讨,探索建立民政协议离婚司法确认机制。目前,双方已初步达成共识,形成对接机制,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以巡回办案方式选派审判能力较强、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到民政部门对协议离婚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育内容的条款进行审查和确认。对发现不规范的离婚协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时介入法律释明,促使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协议。
经司法确认后的离婚协议,如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另一方无需再经过诉讼程序便可依据法律文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所受理的有关司法确认案件将开通“快速通道”,第一时间采取执行措施,确保对接工作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实现便民利民。
目前,我院已为2宗当事人的离婚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同时,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为6名需要签订离婚协议的当事人提供相关建议,有效避免了新的不和谐因素产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南沙法庭 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