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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南沙区非监禁刑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03-12 10:02:28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为确保我院非监禁刑适用率顺利达到广东省高级法院关于“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指标的要求,91日下午,我院召开“非监禁刑工作”座谈会,就扩大非监禁刑适用问题征求区其他政法机关的意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邓礼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韩立平、区司法局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的部门负责人以及上述单位的业务骨干应邀参加了座谈。

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昭强主持,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等部门负责人及办案骨干参加了会议。会上,刑事审判庭庭长蔡穗硕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广东省高级法院关于非监禁刑工作的要求,以及我院2011年非监禁刑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存在不足及下一阶段的工作设想。

听取情况介绍后,区公安分局韩立平副局长表示:区公安分局将全力配合区法院完成非监禁刑适用的相关任务,并指示在场的分局法制科负责人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非监禁刑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协助区法院做好非监禁刑工作的落实。

区检察院邓礼力副检察长表示:非监禁刑适用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手段,区检察院将竭力配合区法院做好该项工作,对可不予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尽量不批准逮捕;扩大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适用;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对符合适用非监禁刑条件的被告人一律建议判处非监禁刑;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于2011811日联合签署的《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规定(试行)》的相关精神建立处理轻微刑事案件的“绿色通道”对轻微刑事案件快审快结,全力协助区法院提高非监禁刑适用率。

区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虽然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将大大增加其工作量,但社区矫正是刑法修正案()明确规定的内容,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因此即便本部门存在人手短缺的困难,也会想方设法配合区法院提高非监禁刑适用率,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该局基层科负责人还就社区矫正中工作衔接问题与区公安分局法制科负责人交换了意见。

会议气氛热烈,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并继续围绕公、检、法、司如何联手进一步加强“两劳”服刑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的社区矫正工作;如何进行庭前社会调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座谈结束后,陈昭强副院长进行总结,他首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表示衷心感谢。陈副院长表示,今后我院将进一步细化非监禁刑工作措施,改进完善相关制度,并希望公、检、法、司等部门作为法律共同体,能够进一步加大协作力度,共同推进南沙区非监禁刑工作迈上新台阶。 (刑庭 蔡穗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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