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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配合区公安机关进行“清网行动”

发布时间:2012-03-12 10:08:16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1031下午,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昭强、刑庭庭长蔡穗硕应邀参加区公安分局召开的“办理清网行动刑事案件”座谈会。

座谈会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袁富强主持,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巨洪传达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联合签署的《关于办理清网行动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讨论稿)的精神。会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余国荣要求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区公安机关做好“清网行动”工作,同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在“清网行动”中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符合非监禁刑条件的,一律适用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

111,我院积极响上级要求,对在区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初期就积极投案自首的犯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徐某某依法适用缓刑,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力地配合了区公安分局的“清网行动”

(刑庭 蔡穗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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