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院务之窗>>新闻中心>>新闻发布会>>正文

南方plus:南沙法院:信用卡及消费类贷款纠纷中,借款人趋于年轻化

发布时间:2024-03-29 15:37:00  稿件来源: 作者:

2024.03.27

南方plus

南沙法院:信用卡及消费类贷款纠纷中,借款人趋于年轻化

3月27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发布信用卡及消费类贷款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南沙法院新收信用卡纠纷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消费金融案件共计58570件,审结58417件。相关案件呈现数量多、额度小、分散化等特点。

近年来,该院通过创新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多元解纷格局,同时探索改革审判机制,稳步提升信用卡及消费类贷款纠纷案件审判质效。数据显示,该院相关纠纷的调解、撤诉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案件量大、额度小 借款人年轻化趋势明显

白皮书显示,2020年至2023年,南沙法院新收信用卡纠纷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消费金融案件共计58570件,审结58417件。其中信用卡纠纷约17.84亿元,占标的总额42.5%,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约24.12亿元,占标的总额57.5%。

从起诉标的看,3万元以下的案件约占26.54%,3万元至10万元的案件约占58.43%,10万元以上的案件约占15.03%。标的金额多集中于3万元至10万元的区间段,超过10万元以上的涉诉纠纷占比最少。充分体现“两类业务”模式的消费金融分散化、多点化、额度小的特点。

白皮书认为,近年来传统消费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快速催生互联网消费金融新业态,金融机构突破地域限制,通过线上授信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开展业务,相应的纠纷数量也随之迅猛增加。

白皮书分析,互联网消费金融具有虚拟性、便捷性、普惠性等特征,借款人分布全国各地,其住所地与金融机构所在地大多无直接关联。借款人欠付债务较多逾期还款产生违约时,为躲避债务而失联的现象较为常见。因此,在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中,由于联系不上被告而采取公告送达的案件数量占比接近60%,缺席审判率也较高。

值得注意的是,该院每年新收此类纠纷案件相对集中在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且借款人存在年轻化趋势。

调解、撤诉率稳步提高

从结案方式看,判决仍是该类纠纷主要的结案方式,但调解、撤诉的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反映出南沙法院积极探索改革审判机制、构建完善的多元解纷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面对庞大的案件量,该院立足此类纠纷模式相对固定、类型化程度高、批量形式明显的特征,在案件审理中深度应用法院自主打造的“三全”一体化办案平台,推动实现案件“全业务线上办理、全流程电子卷宗、全方位数据融通”。

2021年起,南沙法院陆续引进广州金融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专业金融调解机构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展开调解。

依托“和谐南沙”多元解纷机制,南沙法院创新调解工作路径,邀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轮流“值守”。

实践中,对于参加庭审的当事人,调解员根据其意愿继续提供调解服务。双方当场达成调解的及时制作调解笔录及送达民事调解书。调解员同时针对借款人普遍关心的违约责任条款效力、债务展期、息费减免、类案裁判标准、执行后续事项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

建议金融机构强化内部风险责任管控

白皮书提到,针对审理中发现的类型化问题,南沙法院主动针对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借贷人及金融消费者分别提出若干建议,“对症”开方治未病,以期提升防范化解相关风险能力。

对于金融机构,法院建议改变盲目追求发卡放款规模、市场份额的经营理念,履行审慎放贷的法定义务及培养客户理性消费习惯的社会责任;强化内部风险管控责任;增强合同意识,依法规范营销行为;压实自主催收职责,着力规范催收行为;加强诉源治理,提升调解效果及诉讼专业化能力。

对于监管机构,法院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顶层设计,全面强化对信用卡及消费类贷款两类业务的监管,探索金融机构信息与数据共享试点改革,助力提升金融机构自行催收及解纷能力。

对于借款人及金融消费者,法院建议树立正确消费观,合理使用信用卡及消费类贷款产品;明确自身合法权益,关注相关监管动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审慎决策;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及时向金融机构更新联系方式;面临权益受损情形,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维权。

南方+记者 孟健

通讯员 王君

原文链接:

https://static.nfnews.com/content/202403/27/c8729985.html?colID=0&firstColID=7446&appversion=11000&enterColumnId=&from=weChatMessage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