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7
广州日报
南沙法院:商品房买卖纠纷,多因延迟交楼 办证引发
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在10月2日世界住房日来临之际,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发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通报近三年来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整体情况和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2020年1月至2023年7月,南沙法院共新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1715件。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1254件、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172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289件。
白皮书显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类型呈现多样化,其中,延迟交楼、办证系主要原因。
2020年1月至2023年7月新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迟延交楼、办证的案件共671件,具体引发纠纷的原因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未同步完成导致无法达到通水、通电、通气的交楼标准,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迟延提交办证资料、房屋被开发商用于抵押或被查封等情形。
此外,涉及合同内容争议的案件共382件,涉及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案件共286件,涉及房屋质量问题的案件共260件。
从收案趋势来看,案件数量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今年前7个月新收案激增。其中,2020年新收上述类型案件194件、2021年新收448件、2022年新收397件、2023年1月至7月新收676件。
从诉讼主体来看,买方、群体诉讼比重较大。白皮书显示,购房者作为原告的案件占总案件数的95.3%,同一开发商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就会波及到同一小区的成百上千名业主,特别是在出现开发商迟延交楼、办证及合同约定与实际不符等共性问题时,就会导致购房者抱团维权,引发群体性诉讼,群体性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7.21%,涉及楼盘26个。
从结案方式来看,多以判决为主,调撤率偏低。其中,审结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826件,以调解方式结案83件,以撤诉方式结案257件,以其他方式结案23件。
“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我们合理平衡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利益。针对逾期交楼、逾期缴费等违约问题,合理考量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显失公平,根据情况予以适当调整。针对履行瑕疵等问题,赔偿额没有明确约定的,分析违约的具体原因,判断违约方是否有主观恶意,综合考虑违约方过错程度、损失情况,酌定赔偿比例。”南沙法院副院长张志荣介绍道。
据了解,白皮书剖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同交易阶段存在的典型问题。比如,在推广营销阶段,部分开发商为达到促进目的,存在过分包装、夸大宣传情形;在合同签订阶段,存在开发商对合同签署不规范问题;在房屋交付阶段,存在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房屋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白皮书建议,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加强合规管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提升自身管理质效和服务水平;规范销售宣传行为,摒弃粗放扩张和短线发展的思路;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分析研判,对商品房开发建设、交房期限、办证时间等约定都要有相应风险预估能力。房地产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应当切实履行行业自律职能,设立必要的制度约束和行业惩戒,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重视管理,推动开发商将诚信理念贯彻在经营全过程中,同时加强对相关行业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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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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