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19)粤0191破2号
关于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定于2019年5月9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