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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案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5 17:10:33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案

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

2019)粤01912

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受理了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9)粤019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211日,注册资本38800万人民币,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61464房。股东为珠海振戎公司(持股44.3%)、海南利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5%)、北京摩亚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北京定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7%)。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大宗商品贸易。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应为编入《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一级管理人的机构;

(二)申报机构应组成联合体进行联合申报,并需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联合体应至少包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公司的其中两类机构。同一申报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多个联合体的申报;

(三)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四)申报机构为律师事务所的,在该所执业的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不得少于15人;申报机构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在该所执业的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不得少于15人;申报机构为清算公司的,在该所执业的具有法律资格证书、会计资格证书或者具备经营管理经历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得少于15

三、申报方式

联合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商事庭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纸质版一式十份,需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电子版(WORD版本,不能转化WORD格式的提交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二)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证明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四)申报机构拟定本案管理人所需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解决方案、工作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等内容;

(五)申报机构参与本案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六)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七)申报机构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情况;

(八)申报机构在本案中拟定的报酬方案;

(九)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十)所在地非广州市的申报机构,须书面承诺担任本案管理人后将在广州市设立常驻办公场所、派驻机构及人员。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材料均真实、合法,并提交承诺书。

四、选任流程

(一)报名时间从2019419日开始,至2019425日下午17:00截止;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本院将在汇总名单后发布已报名的申报机构名单,公示期从发布之日起,为期三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本院商事庭反映情况和问题,若单位和个人对已报名参选的申报机构存在异议,需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否则视为对报名参选的申报机构均无异议;

(三)公示期届满后,本院将发布正式参与本次竞选的申报机构名单;

(四)评审委员会将组织正式名单中的申报机构到场陈述意见、回答询问,并择优选定本案管理人;

(五)选定本案管理人后,本院将依据选定的结果予以公示。

五、选任方式

本院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以及评审时现场陈述的意见,对机构规模、执业能力及专业水准、办案经验、工作方案、初步报价等方面,进行不记名综合评定,择优选定管理人,并确定一组联合申报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在需要更换管理人时直接指定。

六、其他事项

经评审指定为管理人的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经本院许可,不得随意更换。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商事庭

联系人:周晓宇、赵丹

联系电话:020-83007070020-83007068

传真:020-83007071

电子邮箱:nsfynszr@163.com

监督电话:020-83007042

 

                     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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