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评估结果公示
(2023)粤0115执7881号
广州顺安建材有限公司、广州沙王工程有限公司、何锐景、邱伟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顺安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沙王工程有限公司、何锐景、邱伟林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采取委托评估方式对被执行人邱伟林名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誉山国际景山北路l号地下一层B131车位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经依法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后,向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发出委托评估函,现已出具评估报告。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通过网上公示的方式向你发送评估结果,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满即视为你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
公示如下:
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出具的深国策估字FGZ[2024]0600018SF号价格评估结论书显示被执行人邱伟林名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誉山国际景山北路l号地下一层B131车位的市场价值为69300元。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承 办 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20-8300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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