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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民初4649号 原告珠海邦德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搬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徐利群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14:24:37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民初4649号

广州搬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邦德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搬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徐利群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如下:一、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52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2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3年1月1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26日9时15分在本院审判庭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主审法官:陈梦芷  电话: 02083006931

书 记 员:唐小宝  电话: 0208300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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