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15民初10549号
郑子旭: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亿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林继锋、郑子旭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广州亿隆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提交),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5民初1054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指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2、本案一、二审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主审法官:陈梦芷 电话: 020-83006931
书 记 员:唐小宝 电话: 020-83006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