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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民初912号原告简月娟与被告朱志明、第三人杨成威、广东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0:52:35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15民初912号之一

杨成威:

本院受理原告简月娟与被告朱志明、第三人杨成威、广东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简月娟补充提交的证据副本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经办人:刘方,联系电话(020)84994318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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