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民初2730号
北京深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深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北京深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75号4号楼三层310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59287210B,法定代表人:陈瑞军)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40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18日9时15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大岗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经办人:刘方,联系电话(020)8499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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