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 纠纷一案,于 年 月 日已经法院受理。现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证据目录与证据。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先予执行申请书是原告因生活或者其他方面急需,在案件起诉后判决前要求法院责令被告预先给付一定数量款项或停止某种行为时使用的文书。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写明基本信息。(1)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请求写明申请人要求先予执行的标的,如给付的物品、款项等。
4.事实与理由写明急需先予执行的事实,申请人对于被申请人并无对等给付的义务以及被申请人必须先行给付的事实根据。
5. 证据目录写明所提交的所有证据。
6.申请书尾部写明日期,当事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