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11月,南沙法院共通过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成功调解纠纷149件,成功93件,涉及金额205万元。其中,仅涉明珠湾区和广丰三期征地拆迁系列纠纷即有50件。究其原因,主要是南沙法院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搭建多元纠纷化解平台。
一是深化涉港澳商会协调机制。与香港南沙联谊会、澳门南沙商会签署会商纪要,以港澳商会为纽带,通过诉前信息共享、诉中联动调解和诉后执行协调制度,搭建多元化解涉港澳民商事纠纷的立体平台。目前,港澳商会成员已参与调解案件4件,成功调解2件。
二是建立行业协会组织先行调解机制。与广州市南沙区工商业联合会(广州市南沙区总商会)、广州南沙新区房地产协会签署会商纪要,建立商会、行业协会调解员名目,在涉自贸区商事案件开庭前引入行业组织调解,发挥行业组织内部协调优势,力促纠纷化解。
三是建立仲裁程序纠纷导入机制。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等仲裁机构召开联席会,发挥调解、仲裁等的案件分流作用,建立健全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案件导入机制,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预约调解、远程仲裁(调解),搭建便民、高效、多元的纠纷解决平台。
四是深化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聘任5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并开庭审理全国首件港澳陪审员参审案件,充分发挥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涉港澳案件中的作用,提升港澳同胞司法参与度和认同度。目前,港澳陪审员已参与陪审案件7件。
五是完善专家陪审机制。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邀请高校教授、职能机构专业人员等作为专家陪审员参与涉自贸区金融、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案件审理。目前,已邀请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海事局工作人员陪审涉阿迪达斯公司、(台湾)荃瑞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重大维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