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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自贸区商标侵权案件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5-03-31 11:18:35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随着自贸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进一步发展,企业注册增多、进出口货物贸易量加大,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商标侵权类案件将日渐增长,新问题、新情况亦将不断涌现。今年以来,南沙法院共审理4宗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其中3宗为商标侵权纠纷,1宗为著作权侵权纠纷。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与一般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相比,特点鲜明,呈四个新特点:

一是侵权行为多发生在出口环节。3宗商标侵权纠纷均发生在货物出口贸易环节,海关先对涉嫌侵犯权利人已经进行商标权备案的出口商品进行查扣,再向权利人发出《确认知识产权状况通知书》,原告均是以此通知书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法院向海关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二是侵权被告多涉及出口、货运、报关企业。3宗商标侵权纠纷的被告均为出口、货运、报关企业,原告往往认为出口企业为实际侵权人,而货运、报关企业则为共同侵权人从而应对出口企业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多以涉案产品被海关没收未进入市场流通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案件当事人涉外、涉港澳台占比例较高。涉自贸区案件涉外、港澳台因素明显,其中2宗商标侵权纠纷的原告为台湾企业,还有部分原告要求追加外国企业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后因调解或其他原因而撤回申请。从出口地来看,出口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南亚、非洲等区域。

四是涉案企业、商标均享有一定知名度。3宗商标侵权纠纷的涉案企业、品牌均享有一定知名度,如欧珀公司、台湾荃瑞公司,涉及“OPPO”、“Qlink及图”等知名商标。主要涉及电子产品配件、摩托车配件等产业。

对此,南沙法院建议:

一、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应用。进 出口企业应增强品牌保护意识,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企业应当将自己主要的商标在海关总署办理备案申请,取得海关依职权保护的基础,以减少其他 “山寨货”通过国门,造成对自主商标的侵害,损害企业品牌信誉度,影响国际市场竞争力。权利人在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境时,可以向海关举报或者申请扣 留,如有收集有关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证据,应及时提供给海关,有助于海关有针对性地查扣侵权嫌疑货物。

二、加强对订单客户产品商标审查力度。企业尤其是定牌加工企业在接到订单后,应对客户产品适用的商标情况进行严格审查,避免盲目接单,从而降低因不知情而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尤其要避免在对订单产品所涉知识产权有所疑虑的情况下,仍抱有“擦边球”的侥幸心理。

三、加大商标管理市场巡查力度。完善打击假冒产品长效机制建设,保持打击侵权假冒产品的高压态势,推进进出口产品商标市场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尤其是主观恶意较大的侵权行为,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其进销货台账等相关资料,尤其注意审查其商标权属证明是否齐备,发现涉嫌侵权商品及时依法处理。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氛围,树立自贸区良好法治环境。

四、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推 进商标保护的行政与司法联动,建立海关、出入境、工商、司法等部门商标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流有关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方面信息及案例,及时掌握区域内 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了解企业及个人知识产权维护方面的需求,开展知识产权维护现场指导,提供各种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开展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 律研究,共同推进保障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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