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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16:05:37  稿件来源: 作者:nsfyadmin

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及招聘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如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存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查分(申请截止时间:202271218:00),每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1次(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0-83006978)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考生所报考职位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1.社会人员:①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日期填写提交材料当天);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位网下载);近期彩色一寸照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日期填写提交材料当天);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近期彩色一寸照片;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已毕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资格审查材料参照社会人员,并须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

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和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见附件2)。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2022715日前将上述材料,用原件进行扫描,务必保证清晰度,以PDF格式保存后打包成ZIP文档,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nsfyzzb@gz.gov.cn。审核通过后有专人电话通知。面试当天须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为有效做好资格审查递补工作,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资格审查的,请务必在2022714日中午12时前按要求填写《放弃资格审查声明》(见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nsfyzzb@gz.gov.cn,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放弃。

2.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按规定在指定时间提供资格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员空缺,可按该职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未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做好递补准备,保持手机通畅,以免错过递补机会。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对象

报考警务辅助岗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初定2022716日上午10时至12时(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蕉门河社区运动中心

(三)体能测试项目

1.男性:1000米跑、4×10往返跑、俯卧撑

2.女性:800米跑、4×10往返跑、仰卧起坐

(四)其他事项

1.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我院《辅警选拔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成绩当天公布,根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入面试。体能测试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者,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进入面试。

2.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进入考场。

3.考生本人应确定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参加体能测试,如身体状况不宜参加测试的,建议放弃测试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面试方式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司法协助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警务辅助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4:3:3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保留两年的聘用资格,两年以内如聘用职位出现空缺,可相应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等额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

(三)面试时间

初定2022718日(星期一),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内(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按招聘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初定2022719日上午(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地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体检中心(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5号体检中心),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三)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指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后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相应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如因隐瞒病情及接触史,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

(二)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的考生均需提供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有序完成体温检测、“粤康码”及行程卡核验、身份核查等工作。

(三)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符合为“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情况的考生必须于2022715日下午17:00时前填写《隔离考场考试自主申报书》(见附件5)并发送至招聘工作邮箱:nsfyzzb@gz.gov.cn提前报备后,安排至隔离场地进行面试,具体情况会有专人电话联系,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如有疑问,请联系招聘部门。咨询电话:020-83006978,咨询时间:2022711日至715日,逢工作日9:00-12:00时、14:30-16:30时。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s://www.nscourt.gov.cn)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及公告,保持通信畅通。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22711

附件1.进入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5.隔离考场考试自主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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