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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15执11973号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8 16:37:43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115执1197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宝杰、深圳市明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车讯达物流有限公司、黎建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深圳市明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号牌为粤BKE533、粤BLV250、粤BGP279、粤BMU573、粤BDU279、粤BDU832、粤BLM991七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经两次拍卖均已流拍,申请执行人同意上述车辆以第二次拍卖起拍价总价1412000元抵偿等额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条、五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拟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14120元、支付广东翔程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尾款4845。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联系人:李帅、郭小洲  020-8300712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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