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正文

向昌莉送达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15-09-25 09:11:01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15)穗南法知民初字第135

昌莉: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伟才科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昌莉、殷素中、君山区柳林洲镇伟才幼儿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穗南法知民初字第13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五年九月二十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