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司法改革>>司法改革典型案例>>正文

我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要约和解程序的适用指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4-22 16:50:37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2021年4月22日,我院发布全国首个《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要约和解程序的适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审判委员会委员苏喜平主持新闻发布会,知识产权庭庭长赵丽发布《指引》,知识产权庭法官徐智媛对首个适用要约和解程序的案件作出判决。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中新社、中国知识产权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信息时报、南方法治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根据《指引》,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在判决作出前参考已有类案裁判标准,提出明确、具体的和解要约,如另一方当事人作出承诺,则法院可应任何一方申请,据此制作调解书;如另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要约,而法院判决结果并不比该和解要约对拒绝一方当事人更有利时,法院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酌情确定增加拒绝要约一方诉讼费用的负担部分,从而充分发挥诉讼费杠杆作用,促使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合理谨慎地考虑和解请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及时高效解决纠纷。

要约和解程序在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率先适用,有利于帮助当事人正确树立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以理性、诚信为基础,自觉协商、合理赔付,妥善高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为推动南沙自贸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同时,《指引》对域外法诉讼规则的参考借鉴,对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衔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也具有积极作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