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案数量评价指标
1—12月,我院“收案数降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新收案件共52977件,同比下降6.61%,人均收案897.92件(以下均按59名员额法官计算);民事、行政一审收案数(不含专案)为25502件,降幅为20.20%。
1—12月我院共结案54792件,同比下降3.61%;整体结案数量较去年略有下降;结案率92.27%,较去年同期上升2.4个百分点;结收案比为103.43%,同比上升3.22个百分点;全院法官人均结案928.68件,比去年同期减少35.22件,同比下降3.65%。
1—12月共存案4590件,同比减少1815件,同比下降28.34%;存案降幅超过上级法院全年“存案数降低20%”的指标;1—12月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79.67%,同比上升0.72个百分点,距离指标建议值85%尚有一定距离。
2023年第四季度,我院“存案数降低”指标得分为28分,在全市排名第五,全市存案降幅最高超过60%。
(二)办案效率评价指标
长期未结案件方面,我院截至年底长期未结案件数同比下降44.02%。其中,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47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29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执行案件18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9件。超额完成“长期未结案件降低”指标,其中,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优于指标值19件,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优于指标值7件。
小额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42.5%,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距离适用率不低于65%的指标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
2023年第四季度,我院办案效率评价指标综合得分为36分,已扭转此前该项指标长期垫底不利局面,目前在全市排名第九。
(三)办案质量评价指标
1—12月我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71%,同比上升0.96个百分点,未达到上级法院低于2%的指标,在全市处于中位水平;一审服判息诉率86.06%,同比下降3.33个百分点,未达到上级法院低于89.5%的目标,在全市处于中位水平;首次执行实施案件终本占比37.32%;首次执行实施案件终结率48.08%,该两项指标中终本率达标且在全市位居前列,终结率未达标在全市排名落后。
2023年第四季度,我院办案质量评价指标综合得分为5分,在全市排名第十,较全市最高分34分差距为29分。
(四)办案效果评价指标
2023年第四季度,我院办案效果评价指标综合得分为43分,折计后加上附加评价得分2分,总分在全市排名第九。
2023年度我院在全市基层法院办案质效评价中排名第十一。
从全市法院情况看,2023年1—12月我院收案52977件,收案量排全市基层法院第三;结案排第三;存案排第六,存案量同比下降28.01%,存案降幅排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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