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破产公开>>破产公告>>正文

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8 11:15:17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19)粤01912

关于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定于201959日下午1415分在本院(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