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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南沙法院运用3D扫描技术审案 系广州首例,让证物比对更加便捷准确

发布时间:2020-08-20 16:25:41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2020.08.20

信息时报 A10

 

南沙法院运动3D扫描技术审案

系广州首例,让证物比对更加便捷准确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王君 佘丽萍) 护航行业创新发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近年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加大保护力度、优化保护效能、提升保护效率等方面积极探索,为南沙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这片创新创业创造的热土进一步发挥出知识产权司法激励和保护创新的重要作用,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法治化道路上行稳致远。

动动鼠标全方位比对证物

8月3日,南沙法院首次在一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引入3D扫描技术,对5瓶侵权红酒进行庭前固定和庭上还原,法官只需滑动鼠标即可在电脑上全方位、无死角、更清晰地仔细观察侵权产品所有细节,侵权比对过程十分便捷、准确。

“你看,侵权产品的包装、图案标识都非常清楚,与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一对照,是否相同一目了然。”首次运用该技术的法官、南沙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张志荣说道,“如今采用3D扫描技术,法官及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在电脑上查看证物细节,还可以多倍放大,甚至比观察实物更清晰,极大方便证物展示。”

商标作为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重要的无形资产,商标权的保护对企业有重要意义。在侵害商标权、著作权的案件中,关键是如何准确、高效地对注册商标和被控侵权商标在整体样式和局部细节进行比对判定侵权事实。在某些案件中,因证物体积较大或不宜移动,无法在庭审中对证物进行当庭现场比对,增加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难度,同时也给当事人带来不便。以往通过照片的方式展示证物,受拍摄角度和二维平面的限制,一些细节容易被忽略,导致双方当事人对证物比对结果产生争议。采用3D扫描技术后,这些难题都将迎刃而解。

广州首例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适用“从业禁止”

5月28日,南沙法院首次适用“从业禁止”审结了一宗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被告人刘某非法获取公司商业秘密并以此获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南沙法院对其处以“从业禁止”——禁止被告人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弹簧垫生产机的设计、生产、制造活动。

被告人刘某在入职广州某柔公司期间,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及劳动合同,在公司内部计算机系统越职查看并下载公司自主研发产品设计图纸和核心技术参数。之后又以此为基础,制造同类产品并出售,总价达835万元。

南沙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使用,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于是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审理该案的合议庭中既有审判经验丰富的刑事法官,也有多年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民商事法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的专业化优势。

全国首例针对苹果应用商店投诉行为禁令

“斗鱼”和“虎牙”是国内两大知名游戏直播平台。20188月至20192月,“斗鱼”所属公司以“虎牙”所属公司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苹果公司投诉23次,要求苹果公司将虎牙公司的两个直播程序从苹果应用商店下架。虎牙公司对斗鱼公司的投诉行为向南沙法院提出禁止申请并进行行为保全。

南沙法院经听证后认为,斗鱼公司和虎牙公司关于不正当竞争的争议尚无定论,斗鱼公司对虎牙公司提起持续投诉行为不具有正当性,2019年315日裁定斗鱼公司立即停止向苹果公司投诉虎牙公司直播程序的行为。

该份禁令的运用拓展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行为保全的对象范围,弥补了禁止性行为保全的司法实践空白,对不正当投诉行为予以制止,防止经营者利用投诉规则追求垄断地位,维护了互联网经济良好的竞争秩序,对于强化权力保护、倡导依法维权具有示范效应。该案例还获推全省法院2019年度涉互联网十大案例、入选广州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十大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

http://epaper.xxsb.com/html/content/2020-08/20/content_829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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